为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公共安全、优化城市环境,规范牌匾设置,确保其安全、合规、美观。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市容标准》的有关规定,莫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刘佳同志为执法人员召开牌匾设置及备案流程专项培训会。
首先,刘佳同志对牌匾标识设置备案登记、莫旗广告牌匾设置通知、户外广告牌匾备案操作流程图、户外广告牌匾相关法律法规、户外广告牌匾设计与标识具体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
其次,刘佳同志对制定的《牌匾规范化管理方案》进行具体说明。一是备案规范,要严格遵守规范备案流程,并进行现场勘验核实,更要规范内容要求。二是对于未备案管理行为,设置的牌匾符合规定的,要求当事人立即办理备案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清理、拆除并可处以罚款。三是对于破损管理,发现违法行为、立案处理程序、执行全过程都要符合《牌匾规范化管理方案》。
最后,刘佳同志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一是要强化工作作风。一方面要增强牌匾设置及备案管理责任意识,确保工作不断档、不降级。另一方面要做到柔性执法,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服务好居民商家,维护好城市形象。二是要提高机关效能。工作人员要认真领会并及时消化培训内容,掌握牌匾设计及备案流程要点,工作中积极配合、提高效率,确保执法工作有序、高效、依法开展。
此次培训会议,为莫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提供了坚实的理论知识保障,给执法人员工作做出了严格的规范要求,为莫旗居民及商户提供了更切实的保障、更健全的服务。
接下来,莫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以法律法规为基本行动依据,强化法律意识、主体意识,为城市管理工作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