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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审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访问次数: 157 来源:审 计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2024年,莫旗审计局按照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工作部署,积极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在上级审计机关和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和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严格执行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规定。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深化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健全完善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审计体制机制正常运行。

  (二)将党的领导贯穿审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实干担当展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负责。坚决做到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沟通,重大事项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推动旗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组织架构正常运转。

  (三)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況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中的不足,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让法治真正成为领导班子和审计干部知识体系中的基础内容。党组书记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及时向市审计局及旗委面依法治旗办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四)谋划和落实好依法审计的各项任务,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势及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站位,找准定位,认真履职,在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助推出台政策制度、帮促解决疑难问题等方面积极发挥审计作用。以谋划审计项目计划入手,切实抓牢审计项目计划的龙头作用,科学统筹谋划,将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纳入到审计范围。将法治建设纳入审计工作计划,把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审计法治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为法治建设工作纵深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加强依法审计能力建设

  把影响依法审计的突出问题作为审计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扎实推进党建引领法治思想,将抓队伍思想建设同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审计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与依法审计相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监督与服务全过程,做到全面普法,实现审计执法水平与普法宣传水平“双提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单行本及解读200份,印制审计法宣传单500份,用于向各界进行宣传时使用。一是审计组在召开审计进点会时,向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二是在交换审计意见时,向被审计单位和人员阐述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事实,解读问题定性和审计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和依据。三是跟进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向正在整改的单位讲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与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相融合强化对内审机构、内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向纵深发展。一是组织召开内部审计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法及实施条例等。二是梳理内部审计有关规定和办法,结合实际汇编成册印发给内审单位。三是送教上门,赠送审计普法宣传资料,通过“普法、指导”双管齐下,及时了解审计领域的新规定、新要求。广泛宣传、生动阐释,拓宽宣传阵地一是“送法进社区”,走进乌尔阔社区举办普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向民众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二是“送法进乡村”,驻村干部携手巴彦乡萨玛街村等村“两委”干部向村民发放普法宣传单,普及常用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增强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法的了解和认识。

  (二)学用结合,锻造队伍,不断提升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任务,开展专题宣传培训。一是深化党内法规的学习,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的衔接和协调。二是加强对审计法规的学习,做好学法“必修课”。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实施条例等与审计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对财经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运用,同时加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三是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线上充分利用学习强国 APP、公务员网络学习平台,线下通过上级审计机关业务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持续抓妤学习培训。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法治、业务等培训力度,举办3期以“强素质、练内功、提能力”为主题的审计业务培训班。五是加强审计法治阵地建设和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六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文化进机关,加强审计文化书屋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七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审计、普法宣传中的积极作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始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市审计局和旗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及时掌握政策依据的动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依法审计新要求,科学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聚焦主责主业,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公共资金绩效和风险防范、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增进民生福祉、公共投资项目监督,做好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民生和社会事业审计、公共投资审计等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研究型审计,努力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依法行政,筑牢审计质量“生命线”。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质量控制规定,按照法定职责开展审计,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裁决、申诉等事项;不存在未经法定程序随意变更或停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不存在“以审代结”等插手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等行为。一是增强审计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计组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上级审计工作方案和要求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措施方法。二是深化现场实施。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强化审计现场管理,严控审计进度,确保审计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分管领导和审计组所在股(室)负责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重点项目带班作业;坚持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对所有审计项目实行业务会议审定,及时纠正审计程序不规范、事实证据不充分、问题定性不准确、法律法规适用不恰当、处理处罚不正确等问题,以此来制约和监督审计执法权和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严格遵守审计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有关审计程序的规定,切实做到审计项目调查了解、实施方案编制、审计查证、审计文书起草、意见征求、复核审理、处理处罚、审计文书送达全过程行为规范,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四是严格划分审计组的审核责任、业务部门的复核责任及审理部门的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审计组长、主审、业务股室、法治审理和分管领导的审核审理把关职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质量问题。五是开展审计报告评优差工作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审前、审中、审后协调沟通,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做到文明审计、以理服人。

  (二)严守各项纪律,规范审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持续协作配合。健全“多领域”贯通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相关意见措施,在实践中提高整体质效。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规范移送违法违纪线索(问题)工作。深化与相关部门监督的协同配合,加强工作共抓和数据共享。二是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以立身立业立信为标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审计执法中坚决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审计执法工作,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三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审计执法部门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执法证件申领、更换、注销工作,对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实行动态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提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有序、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

  按照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和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退出议事机构有关事项等文件要求,退出与审计职责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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