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彦镇在2024年6月8日接到国家林草局驻自治区专员办反馈第一批莫旗破坏林草湿资源的12个点位17块图斑,在2024年6月10日按时完成前期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17块图斑中未改变地类性质(旱地)、无违法行为(无开垦行为)的7块;涉及占用天然牧草地2块;涉及占用林地5块;涉及占用沼泽草地2块;养殖圈舍1块,以上地块于2024年6月17日移交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调查。
(二)红彦镇在2024年6月8日接到国家林草局驻自治区专员办反馈第三批莫旗破坏林草湿资源的23块图斑(与第一批重合图斑7块),根据调查结果,图斑中未改变地类性质(旱地)、无违法行为(无开垦行为)的12块;涉及占用沼泽草地2块,1块为欧富村口门路上料场北1公里处无主地,1块为团结村蒙古点西3公里道北私景平非法占用;涉及天然牧草地2块,1块为北方公司八场非法占用,1块为水磨沟村无主地,以上四块违法地均在2024年6月23日移交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调查。
(三)红彦镇在2024年9月5日接到国家林草局驻自治区专员办反馈第四批莫旗破坏林草湿资源的37块图斑,根据三方测绘结果显示,无违法行为的占22块。涉及占用林地的2块于2024年9月23日移交林业公安,占用草原的2块均找到相关嫌疑人,涉及占用草原林地的5块其中2块为无主地已没收违法所得,剩余3块也已找到嫌疑人;涉及占用草原湿地的1块找到相关嫌疑人,以上案件于2024年10月12日移交林业和草原局;涉及矿坑占用5块,分别于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5日移交林业和草原局。
二、下一步计划
红彦镇将持续加强巡护管护力度,按照违法开垦地类属性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坚决落实旗政府对毁林毁草毁湿工作的明确要求,发挥多方协作力量,对辖区内的林草湿资源严看死守。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全力支持并配合好旗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专项行动工作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