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万春宝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万春宝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万春宝,男,汉族,初中学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旗尼尔基镇红星村人,1988年5月8日出生,2021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尼尔基镇红星村村委会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21年1月7日提出入党申请,2022年4月2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张恒军、田有君。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4年10月15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4年11月1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3847014026
来信地址:内蒙古省呼伦贝尔市莫旗尼尔基镇红星村党支部
邮政编码:162850
中共尼尔基镇红星村支部委员会(盖章)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