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规,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在2020年4月20日印发的《莫旗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基础上,结合本旗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二、起草过程
《规则》修订后,向旗政府各组成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旗政府各班子成员、旗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建议,收到各方意见5条,按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规则》再次修改完善,并于8月29日提请旗政府2024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规则》共分为13个章节、72个条款。
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审议稿)》的制定依据、旗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共8条,主要明确了旗政府组成人员及其职责等内容。
第三章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共7条,主要明确了旗政府系统应履行的政府职能等内容。
第四章为坚持依法行政,共6条,主要明确了严格合法性审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流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内容。
第五章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共3条,主要明确了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流程、如何推动工作落实等内容。
第六章为推进政务公开,共3条,主要明确了要把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第七章为健全监督制度,共6条,主要明确了旗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等内容。
第八章为会议制度,共9条,主要明确了旗人民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和政府专题会议制度等内容。
第九章为公文审批,共8条,主要明确了公文印发的时限、流程及审批程序等内容。
第十章为督查落实,共4条,主要明确了督查工作的重点、督查工作的原则等内容。
第十一章为工作纪律,共5条,主要明确了请销假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等内容。
第十二章为廉政和作风建设,共8条,主要明确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财经纪律和控制和规范因公出国(境)及外事活动等内容。
第十三章为附则,共8条。主要明确了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及印发时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