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莫旗公安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会议,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额尔敦图,在家的旗局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由潘端华副局长主持会议,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民警辅警参加。
会上,潘端华副局长传达了从严管党治警相关文件精神,并对近期违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赵永泰副局长对莫旗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
会上,额尔敦图副旗长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总结强调,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安局党委负主体责任,要认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切实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件件抓整改,明确责任、整改标准及时间要求,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三是落实纪检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是落实支持保障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当好后盾。五是落实正己正人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当作政治责任和硬件任务,切实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班子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示范、树立标杆、传导压力,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