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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克镇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访问次数: 5 来源:腾克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腾克镇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制定我镇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第一条  对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全面系统掌握运维情况,重点整改内容长期不更新(即“僵尸号”)、信息发布不准确、运维管理不规范、发布内容与官方认证身份不符等问题,清理、整合职能相近内容相似的账号,注销停用的账号,并将相关变更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告。若以机构名称为新媒体平台命名的,要随同机构名称变更同步更名,并及时报备。

第二条 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旗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

第三条 注册和开通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简洁、直观、规范,头像应鲜明、端庄、文明。以实用、实际、实效为原则,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第四条  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旗委关于政务新媒体管理、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各项规定,政务新媒体在功能建设、运维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等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第五条  严格落实“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的问题。

第六条  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发布频次,新媒体账号转载发布的内容,原则上只转载党委、政府网站等权威媒体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第七条  政务新媒体运维要建立明确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发布信息严格把关。

第八条  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接入不明网络,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攻击、窃取,发布的信息被篡改。

第九条  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跟踪监测涉及政务新媒体的网络舆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程序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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