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迟玉亭一行深入到杜拉尔民族乡、宝山镇,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调研。\
到乡镇后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杜拉尔民族乡、宝山镇人民政府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随后调研深入执法单位走访查阅,了解基层权力事项的承接运行,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公布、执法装备配备、卷宗是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工作等内容,对发现的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组长迟玉亭在座谈会上强调,基层管理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决定着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执政能力、国家治理的根基和水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条例》,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接受社会各界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赋权清单,行使旗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既要靠各级政府部门推动,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多方支持。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使《条例》的宣传、实施深入人心,助推形成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计划由旗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将此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