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场: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指导意见,为了实现我旗玉米大豆秋粮生长发育将开展“一喷多促”工作,现急需开展2024年“一喷多促”政策实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一、重点要求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一喷多促”措施落实要牢牢把握农时季节和关键生育期,不误农时,确保在玉米灌浆期、大豆鼓粒期完成作业,着力实现促生长发育、促灌浆成熟、促灾后恢复、促产量提高等多重效应,引导需要作业的地块全覆盖实施,带动更大范围玉米大豆增产,计划于8月2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作业主体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场组织各自所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进行实施“一喷多促”意愿申报,要选择具备落实“一喷多促”资质的、企业信誉良好的作业主体,根据农户申报实施意向面积合理确定实施主体,报送旗农牧和科技局备案(附件1),此项工作于2024年8月12日前完成。
(二)意向实施农户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场组织所辖村(连队)的农户统计实施“一喷多促”意向,统计汇总后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备案(附件2、附件3),此项工作于2024年8月12日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一喷多促”。莫旗农牧和科技局在上级文件下达后按相关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依据各乡镇组织上报的实施主体和农户实施意愿地块面积,各乡镇、国有农场在组织申报时要做实做细,上报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情况。具体实施中技术要求依照《2024年莫旗玉米大豆“一喷多促”技术指导意见》(附件4)。
三、细化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场要高度重视此项前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做好政策宣传和技术解读,引导实施主体和农户间作业合同规范、药剂肥料等使用符合要求、喷施所用产品相关发票、单据的留存等。
要及时妥善处理好准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发现一些具体问题及时与旗农牧和科技局沟通协调,旗农牧和科技局也将组织技术服务队伍开展技术指导工作。
对于作业主体备案信息不实等情况,一旦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出现造假、恶意骗取作业面积套取补贴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将纳入旗农牧和科技局政策落实“黑名单”,3年内违法主体不能申报实施农牧和科技局各类农牧业项目。
此通知
附件:1.2024年“一喷多促”作业主体备案表
2.2024年“一喷多促”意向农户备案表(户表)
4.2024年莫旗玉米大豆“一喷多促”技术指导意见
莫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