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争取早日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美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第二条:凡是本村村民和居住本村的外来人员都要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三条: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村民委员会。
第四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爱护安民村,维护安民村的合法权益和名誉。
第五条: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努力学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文化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科学技术素质。
第六条:努力生产,努力工作,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反对贪逸恶劳。
第七条:遵守社会公德,诚信做人,爱好个人声誉,反对损人利己,反对损公肥私,反对见利忘义,反对为富不仁。
第八条:崇尚科学,反对愚昧,禁止以迷信手段骗财、坑害群众。
第九条:遵纪守法,反对违法乱纪。不偷盗,不斗殴,不赌博,不偷税漏税,不卖淫嫖娼,不吸毒贩毒,不违法建房,不违反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规划建房。
第十条:讲究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知恩图报,敬老爱幼,亲朋邻里团结互助,有矛盾时,通过协调或合法途径解决,反对以强欺弱,以众欺寡。
第十一条:爱惜资源,简朴治家,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喜庆尤其要注意节简。
第十二条: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安全生产,特别注意用电安全和交通安全,禁止私藏爆炸物。
第十三条:做好家庭和睦,夫妻恩爱,孝顺父母公婆,爱护子女,特别要让老年父母公婆老有养、老有乐、病有医,反对家庭暴力,反对摈弃家庭成员。违法的,村委会、老人协会有权干涉。
第十四条: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柴草不乱垛,禽畜不乱放,臭水不乱流,粪便不乱堆,垃圾不乱扔。自家门前水泥路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开展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反对败坏社会风气的低级下流娱乐,禁止传播淫秽录像和书刊。
第十六条:支持发展集体经济,热心公共、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水、电、路、水利、通讯等公共设施,爱护公共花草树木。
第十七条:遵守义务教育法,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都应依法保证其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和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遵守兵役法,有服兵役义务的村民都应积极依法服兵役。
第十九条:村级有关重要决策和重要事项,村民有参与权、监督权和评议权;村级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应让村民参与,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评议,让村民满意。
此村民公约请广大村民遵照执行
多西浅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