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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享受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的公示

访问次数: 21 来源:塔温敖宝镇 发布时间:2024-06-25 [ 字体大小: ]

关于享受正常离任村干部

生活补贴人员的公示

 

 

  根据2018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正常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有关事宜》和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和街道社区基层基础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呼党办发〔2015〕31号)相关要求,对我镇曾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主任同一职务达12年及以上;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主任同一职务累计达到15年及以上(包括先后担任两个职务累计达到15年及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目前仍健在的正常离任人员进行审核认定。按照“三审三公示”步骤要求,现对我镇符合条件拟享受村干部离任补贴人员信息、任职情况及补贴标准进行公示如下:

  一、离任村干部任职情况及补贴标准

  马国弼,男,汉族,中共党员。1961年10月生,内蒙古莫旗人。2009年—2023年担任塔温敖宝镇万山庄村党组织书记。该同志连续担任党组织书记累计达到14年,符合连续任职12年及以上标准,拟执行补贴标准为900元/月。

  二、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5日—7月8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公示受理方式欢迎广大牧民群众、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不实,或者存在离任前或离任后有下列情形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向中共塔温敖宝镇委员会反映,并提供具有可查性的佐证材料和证词。

  1. 通过招工录干或其他形式,已享受苏木镇等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人员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待遇的;
  2. 因违纪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
  3. 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离任后不支持苏木镇和村“两委”工作、不履行党员或公民义务,在信访和社会稳定等方面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5. 带头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塔温敖宝镇四楼组委办

  受理电话:4990406

 

                     

中共塔温敖宝镇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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