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正常离任村干部
生活补贴人员的公示
根据2018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正常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有关事宜》和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和街道社区基层基础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呼党办发〔2015〕31号)相关要求,对我镇曾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主任同一职务达12年及以上;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主任同一职务累计达到15年及以上(包括先后担任两个职务累计达到15年及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目前仍健在的正常离任人员进行审核认定。按照“三审三公示”步骤要求,现对我镇符合条件拟享受村干部离任补贴人员信息、任职情况及补贴标准进行公示如下:
一、离任村干部任职情况及补贴标准
马国弼,男,汉族,中共党员。1961年10月生,内蒙古莫旗人。2009年—2023年担任塔温敖宝镇万山庄村党组织书记。该同志连续担任党组织书记累计达到14年,符合连续任职12年及以上标准,拟执行补贴标准为900元/月。
二、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5日—7月8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公示受理方式欢迎广大牧民群众、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不实,或者存在离任前或离任后有下列情形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向中共塔温敖宝镇委员会反映,并提供具有可查性的佐证材料和证词。
4. 离任后不支持苏木镇和村“两委”工作、不履行党员或公民义务,在信访和社会稳定等方面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5. 带头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塔温敖宝镇四楼组委办
受理电话:4990406
中共塔温敖宝镇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