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级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查处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政府采购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平有序开展。根据市财政局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呼财购〔2024〕185号)要求和部署,由旗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莫旗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莫财购〔2024〕1号),在全旗范围内有序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第一阶段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召开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4月8日旗财政局会同相关采购人、评审专家召开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并对5家采购代理机构送达书面检查通知。4月24日,市财政局召开全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标志着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正式展开。
4月26日,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组织两场线上培训,为各旗市区监管部门及采购单位讲解“政府采购云平台专项治理”功能操作流程,全旗81人参加培训。
二、依托政府采购大数据监管平台,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依据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围绕37项专项治理情形,按照4月24日呼伦贝尔市下达到我旗2022—2023年所有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采购计划、采购项目、采购标(包)、采购合同等数据疑点,共筛查出疑点数据 1208条。其中:采购人存在疑点问题771条,高频疑点“9-3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以货款抵顶保证金”516条,“6高价采购”140条,上述两项占疑点总数的54.3%。
按照呼伦贝尔市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采购单位应于5月7日前通过系统上传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及答复疑点数据质询。截至5月7日,旗财政局监管账号收到疑点质询反馈195条、收到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表、自查自纠工作总结98份。截至目前全旗共187个预算单位完成自纠自查情况上报和疑点数据反馈。因“9-3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以货款抵顶保证金”质询反馈上级审核未通过,需重新修改上报。共涉及采购单位100家,疑点质询516条,旗财政局监管系统已全部退回,现已完成重新上报单位48家,疑点质询反馈225条。
三、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按照区、市两级对于专项治理-答复质询工作的新要求,新增主管部门审核流程(在“专项治理-检查结果处理-待处理”菜单下)。对于5月16日之前完成的采购单位对质询的反馈,现需各主管部门在系统内对下级单位提交的质询反馈进行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后旗财政局监管账号内才能看到相关内容。
请各主管部门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周密抓好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切实保证通知到位、反馈审核及时、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