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逐步实现红白喜事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制定额尔和乡婚丧礼俗指导性标准如下。
(一)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
坚持党员干部带头,严格履行“两报告两告知两承诺”制度,操办红白喜事需主动报告;各村(社区)要成立红白理事会,凡村民办理红白喜事,要及时通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主动接受红白理事会监督指导。
(二)婚事新办。
树立节俭养德理念,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宴席每桌不超过16个菜,桌数控制在20桌以内,出席人数不超过200人;餐次为1餐;婚宴饭菜标准农村不超过500元,城区不超过800元。禁止使用高档烟酒;婚礼提倡1天之内办结,迎亲车队不得超过8辆;禁止在沿线公路和城区道路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电子礼炮。
(三)丧事简办。
树立厚养薄葬理念,遏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陋习。宴席每桌不超过16个菜,饭菜标准农村不超过 500元,城区不超过 800元;禁止使用高档烟酒;丧事操办一般不超过3天;送葬乐队控制在1支以下、10人以内,送葬车辆在10辆以内、花圈在10只以内;禁止大型高音乐队;禁止在沿线公路和城区道路燃放烟花爆竹、抛洒纸钱冥币。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扬幡挂帆、游棺、搞路祭等活动;禁止乐队哭灵等迷信活动,哀乐不能超过晚上10点。
(四)规范礼金。
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和人情交往。鼓励党员干部试行“零彩礼”嫁娶,农村彩礼总数严格控制在10万元以内;禁止公开场合彩礼金上桌;媒礼每桩最高不超过2000元;提倡不收不送非亲人员礼金。直系和三代以内亲属礼金不超过500元,邻里乡亲控制在100元以内。
(五)摒弃陋俗。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引导市民群众摒除低俗陋习。党员干部不得为乔迁、祝寿、升学、参军、满月等事宜对外操办酒席;市民群众倡导不办或少办乔迁、祝寿、升学、参军、满月等事宜。倡导有喜事捐资做公益,支持家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教育等公益事业。提倡以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广泛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得在县城规划区、林区、景区等禁火、禁鞭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自觉做到“门前三包”,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家禽家畜实行圈养、不得随意放养。
(六)小事不办。
小孩满月,周岁,庆祝生日,升学,拜年,当兵,购车,乔迁,开业,楼房封顶等喜事好事,倡导不请客操办。亲人去世的七事、百日、周年等提倡简办或不办,杜绝大操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