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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人民政府 关于莫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 工作分工的通知

访问次数: 21 来源:政 府 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莫旗人民政府实行旗长负责制,副旗长协助旗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如下:

孟达英旗长:主持旗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旗审计局。

薛文常委、副旗长:协助孟达英旗长负责京蒙协作方面工作,协助刘仁庆副旗长负责乡村振兴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旗农牧和科技局(京蒙协作部分)。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潘志辉常委、副旗长:协助孟达英旗长负责旗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旗政府机关、国资、外事、发展和改革、人民防空、招商引资、财税、金融、应急管理、统计、信访、机关事务、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统计局、信访局,协助孟达英旗长分管旗审计局。

分管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民兵军事训练基地。

联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莫旗委员会,旗监察委员会,旗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旗人武部,旗委党校,旗总工会、合作交流中心、档案史志馆,国家税务总局莫旗税务局,国家统计局莫力达瓦调查队,国网蒙东公司莫旗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各金融、保险、证券等机构。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禹贵新常委、副旗长:协助孟达英旗长负责工业经济、园区产业、商务、对外开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路、铁路、民航建设管理、退役军人、政务服务、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旗委编办、旗工商业联合会、市生态环境局莫旗分局、市盐业公司莫旗配送中心、中石油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莫旗经营部、旗烟草专卖局(卷烟营销部)、中航通用机场管理公司莫旗分公司、邮政公司莫旗分公司、移动通信莫旗分公司、联通莫旗分公司、电信莫旗分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智成副旗长提名人选:协助潘志辉副旗长负责国资、金融、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杨玉忠副旗长分管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协助刘仁庆副旗长分管旗农牧和科技局(侧重定点帮扶)、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明学副旗长:协助孟达英旗长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药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教育局(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医疗保障局。

分管旗曲棍球训练基地。

联系:共青团莫旗委员会,旗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新华书店。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俊萍副旗长:协助孟达英旗长负责民族事务、民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分管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达瓦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旗妇女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达斡尔学会、鄂温克学会,旗融媒体中心,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莫力达瓦分公司,794发射台。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额尔敦图副旗长:协助孟达英旗长负责依法治旗、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主持旗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旗司法局,协助潘志辉副旗长分管旗信访局(侧重涉法涉诉访、越级访)。

联系: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局,武警莫旗中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玉忠副旗长:协助孟达英旗长负责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管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纳莫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莫旗业务部、日冕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天峰热力有限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仁庆副旗长:协助孟达英旗长负责库区、灌区、水利、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湿地管理及新垦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尼尔基库区管理委员会,尼尔基水利枢纽内蒙古灌区事业发展中心,旗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局。

分管莫力达瓦巴彦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旗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旗科学技术协会、气象局,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甘河农场,巴彦农场,欧肯河农场,东方红农场,中储粮北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旗政府副旗长分工实行协管制度:

第一组:组长薛文,由薛文、刘仁庆同志互为协管;

第二组:组长潘志辉,由潘志辉、刘智成、郭俊萍同志互为协管;

第三组:组长禹贵新,由禹贵新、杨玉忠同志互为协管;

第四组:组长吴明学,由吴明学、额尔敦图同志互为协管。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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