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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古尔河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汉古尔河镇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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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党发〔2022〕47号

 

中共汉古尔河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汉古尔河镇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现将《汉古尔河镇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汉古尔河镇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汉古尔河镇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汉古尔河镇制定出台《汉古尔河镇党务公开目录(试行)》(以下简称《公开目录》),《公开目录》是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遵循。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把推动《公开目录》落实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锲而不舍地抓紧抓实,确保公开事项、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一)严格公开程序。《公开目录》中面向党内或社会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谁承办、谁提出”“谁公开、谁审批”和“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的要求,严格履行提出、审核、审批等程序后,在确保不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实施公开。

  (二)完善公开方式。对于面向党内或党内一定范围公开的,要通过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等方式公开;面向社会公开的,要通过发布公报、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三务”公开平台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并充分利用各部门自有公众号等渠道。

  (三)把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长期公开。对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当长期公开,即在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当定期公开,一般视情况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或每年公开一次。

  ——随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特别是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应当随时公开。

  (四)规范备案存档

  1.责任单位备案存档。凡列入《公开目录》)中的,将所承担的公开内容公开后,按照党务公开流程每月月底前将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台账(附件3)、党务公开内容审批单(附件4)等纸质文档资料按要求进行备案后报镇基层党建办备案。

  2.各基层党组织备案存档。按照镇《实施办法》中第十四条规定:“党务公开目录应当经党的组织讨论通过后报党的上一级组织备案”。各基层党组织可参照《公开目录》,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公开内容,制定各自党务公开目录,根据职责任务动态调整,明确党务公开内容、范围、时限、方式等。经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基层党建办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社会公开。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公开程序进行公开,建立公开内容台账。

 (五)强化工作保障。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谁公开、谁保密审查”“谁公开、谁风险评估”“谁公开、谁信息发布”“谁公开、谁政策解读”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内、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机制。要做好党务公开信息的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要加强《公开目录》推进落实情况的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推动形成左右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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