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使用八不准
1.不准在微信中处理、存储、传输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2.不准以拍照、输入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全部或部分使用微信传播;
3.不准在使用微信时,引用国家秘密文件内容,包括文件名及文号;
4.不准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全部或部分使用微信传播;
5.不准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环境以及密品的照片、录像,全部或部分使用微信传播;
6.不准将正在起草、酝酿、讨论还未形成正式文件、未履行完定密程序的文件全部或部分使用微信传播;
7.不准将未经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内容全部或部分使用微信传播;
8.不准通过图文识别微信小程序传输、处理涉密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