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安排部署,加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河道管理保护,保障河道行洪通畅,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河道管理范围内相关禁止事宜公告如下:
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
自公告之日起,各级河长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涉河湖有关活动管理,对以上禁止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且不听劝阻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