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重要通知 > 信息浏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草蓄平衡和休牧监管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11 来源:腾克 发布时间:2024-04-11 [ 字体大小: ]

按照莫旗林业和草原局(莫林草字{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休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如下: 我镇各村草畜平衡区全部执行春季牧草返青休牧制度,休牧期内严禁放牧,2024年春季牧草返青期和休牧期时间为4月15日_6月1日。各村及广大村民要自觉主动执行休牧、草畜平衡政策要求,提前谋划准备,扎实做好休牧期间饲草料调购、储备工作,休牧期内所有牲畜全部进行圈养,不得在草原上放牧,杜绝夜牧、偷牧行为,主动接受镇及村屯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各级执法部门将不定时下乡入村检查,对未严格落实制度,存在偷牧等行为的村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