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决议事项:巴格达瓦村光伏项目的会议
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
会议地点: 大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田昆 曲英杰 李振东 刘贵森 安凤利 宁宝来 庄俊和 主 持 人:田昆
记 录 人:刘亚奇
会议内容: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2023年3月6日巴格达瓦村党支部提议;2023年4月14日经巴格达瓦村“两委”会商议;2023年4月24日党员大会审议;关于光伏项目的会议,田昆介绍了光伏项目的详细情况,为了增加村集体经济,给咱们村24.9千瓦的光伏项目,投资12.95万元,这是一个好项目,冬季村部解决了取暖问题,夏季能卖给国家,村集体经济又有收入,今天召集大家来研究一下按装位置问题。
经过党支部委员提议、两委会商议、大家一致认为,为了方便管理,因为占地面积不大,按装在村部广场,请大家研究一下。
巴格达瓦村“两委”于2023年4月14日共同商议:4月24日经党员大会审议:“同意将村光伏项目安装在村部广场一事”交村民代表会决议。
表决情况:应参加村民代表 12 人,实参加 6人;同意 6人,
不同 意0 人,
弃 权0人。
决议结果:2023年5月10日经村民代表会决议,同意为了光伏项目方便管理,因为占地面积不大,按装在村部广场。
村民代表签名
同 意:田昆 王也 柳运俊 郎斌金 郭春莲 郝明伟 张永平 马景波
不同 意0 人,
弃 权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