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草畜平衡和休牧监督管理,保护草原资源,增强我旗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现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4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公告如下:
一、休牧范围
全旗15个乡镇草畜平衡区全部执行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制度,休牧期内严禁放牧。
二、休牧时间
根据我旗气候条件、草原植被类型、生产需要,确定春季牧草返青期和休牧时间为4月15日—6月1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严格放牧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行政村要组织广大村民自觉主动执行休牧、草畜平衡政策要求,提前谋划准备,扎实做好休牧期间饲草料调购、储备工作,休牧期间所有牲畜全部进行圈养,不得在草原上放牧,坚决杜绝夜牧、偷牧行为,主动接受乡镇及村屯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未严格落实制度,存在偷牧等行为的村民,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处理。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草畜平衡和休牧工作,并在显著位置设立相关标识;加强对草原的管护,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偷牧行为,对违规放牧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依法查处。
(三)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全旗休牧期间实行举报制度,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积极举报违规放牧行为,形成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合力。
禁休牧、草畜平衡监督举报电话:
尼尔基镇:0470-3977130
红彦镇:0470-3976711
宝山镇:0470-4843334
西瓦尔图镇:0470-4980070
塔温敖宝镇:0470-4990406
腾克镇:0470-2373511
巴彦乡:0470-4942059
阿尔拉镇:0470-4882106
哈达阳镇:0470-4812001
杜拉尔乡:0470-4905009
汉古尔河镇:0470-4862015
奎勒河镇:0470-4922011
库如奇乡:0470-4900031
登特科镇:0470-4951010
额尔和乡:0470-4932178
莫旗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