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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如奇乡森林草原防火公告

访问次数: 8 来源:库如奇 发布时间:2024-03-27 [ 字体大小: ]

库如奇乡森林草原防火公告

为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现将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火期

春防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

秋防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二、防火范围

在防火期内,全乡范围内林、草地、耕地、村屯为防火区域。

三、防火内容

(一)严禁焚烧秸秆、玩火、放孔明灯、乱扔烟头及其他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二)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草原。

(三)严禁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焚烧垃圾、吸烟等野外用火行为。

(四)严禁有护林、草防火任务单位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护林员脱岗。

(五)严禁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草原火灾。

(六)加强对野外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对放牛羊人员、春耕作业人员,要加强防火用火知识教育,不要在野外点火、点荒。

(七)清明节、中元节期间,倡导以植树、鲜花、插柳、熟食祭祖,清扫墓碑及颂读祭文等文明方式开展祭扫活动,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从源头上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严禁将火种带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香烛纸冥必须在指定地点集中焚烧,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及边缘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做饭、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规用火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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