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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债权人去世——债权是否随之就消失了呢?

访问次数: 21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作为本案中债权人已经去世了,而本案作为本案的原告是债权人儿子,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支持已经去世的人债权保障呢,对于原告儿子是否能作为本案原告进行起诉。莫旗人民法院运用“小案例”来阐释晦涩的法律关系。

 

案件事实:死者崔某生前多次借给被告唐某钱款,借款人唐某签字按手印。后崔某因病死亡,死者崔某某的法定继承人有三人,丈夫张某某,女儿张某,儿子张某。本案则是原告儿子张某作为原告进行起诉。

 

 

 

法律关系一:债权人去世是否债权就消失了呢,实际上不存在“人死债清”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合法的债权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继承后,有权向债务人主张,要求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关系二:原告的儿子到底能不能自己起诉呢?在受理本案的过程中,首先要对本案的原告的诉讼主体进行审查,因崔某的法定继承人已经去世,且没有留下有效遗嘱对该笔债权进行分配,所以崔某的法定继承人三人均对该笔债权有法定继承权,均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但在本案中崔某的丈夫张某某,女儿张某已经向本院提出书面的放弃该债权的继承,所以本案原告张某的诉讼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可以向债务人提起诉讼。

所以综上所述,本院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支持,保障了去世人员家属对于该笔债权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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