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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开学季 先予执行解纠纷

访问次数: 17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感谢白法官和宋法官,能让我及时返校继续学习。”这是小斌(化名)拿到20000元抚养费,向法官道谢时由衷的话语。

 

近日,一名女子带着一名男孩焦急地来到莫旗人民法院甘河人民法庭,女子自述其丈夫白某不给孩子抚养费,而3月4日学校就开学,孩子却没有学费和生活费,导致孩子现在无法返校。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甘河人民法庭当即受理该案,承办法官立即驱车前往当事人的家里处理此案。

法官了解到,张某和白某系夫妻,年满16岁的小斌是张某和白某的儿子,就读于黑龙江省某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春节期间,父亲白某和母亲张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张某遂带着小斌回到了娘家居住,于是白某对小斌的生活不管不顾,拒不支付小斌上学的费用,小斌日常生活开销全依靠无固定收入的母亲张某,而小斌学校的学费和半年生活费需要20000元,张某没有能力承担。

 

 

为确保小斌能顺利接受本年度的学习教育,承办法官根据申请人小斌的申请作出先予执行裁定,经过询问了解,小斌的父亲白某在村会计处存有黄豆三万多斤准备待价而沽,若按现价出售,其收入足够承担小斌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

办案法官遂向白某送达了先予执行裁定书,先予执行2万元抚养费给付小斌,用于学费和生活费。通过办案法官的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白某最终同意给付小斌20000元抚养费,但白某黄豆没有卖出,手中没有那么多钱。小斌开学在即,再等下去会耽误小斌上学。于是办案法官联系了该村会计,向其说明情况,并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村会计配合办案法官将白某的黄豆款预先给付小斌20000元。当天下午,便将先予执行款成功发放到申请人小斌手中。

目前,小斌已经正常上学,小斌的抚养费案件经法官的释法说理后,已经达成调解。法院对这起抚养费案件作出先予执行裁定,让一名未成年人快速拿到了执行费用,交上了学费,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莫旗人民法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原则,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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