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勒河镇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
为了促进奎勒河镇镇级林长制协作单位间沟通协作,形成工
作合力,根据莫旗旗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
林长制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加强全
旗林长制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联系会商、协调服务、督查
问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林
长制部门协作机制。
二、工作职责
镇、村级林长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工作,组织落实本乡镇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目标责任制,完成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水土流失土地治理面积等指标任务,组织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保护发展中的问题。组织加强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和巡查管护工作,组织依法调解村、个人之间林地、林木和草原权属争议纠纷,维护林权权利人和草原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镇、村级林长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调度林长制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导当地国有林场、国营农场等单位开展落实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工作,协调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三、协作机制
(一)信息沟通。建立林长制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对涉
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和事项,采取定期通报、文件抄送、走访
座谈等形式,及时告知和反馈相关部门抓好落实。(二)联系会商。根据工作任务,由镇林长制办公室或
有关单位提出,按程序报批后,适时召开会议,对林长制工
作事项进行联系会商,通报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镇林长制协
作单位和各地在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商达成的
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镇
林长制办公室做好落实情况跟踪。
(三)协调服务。各协作单位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在
林长制工作推进中,结合自身职能,提前介入、及时指导、
靠前服务。加强合作联动,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过程中出现
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督査问效。结合林长制督查和考核制度,对推行
林长制相关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督査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
实到位确保部门协作机制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