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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勒河镇林长制镇级会议制度

访问次数: 5 来源:奎勒河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奎勒河镇林长制镇级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自治区

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林长制,进一步规范林

长制镇级会议,根据旗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

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镇级林长会议

(一)镇级林长会议由镇级林长或林长委托副林长召集

并主持;

(二)参加人员为镇级林长、镇级副林长、镇级林长会

议成员等,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确定其他人员参会;

(三)会议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

平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与呼伦贝尔市委政府莫镇镇委、政府

关于生态文明和林业,草原湿地保护地建设的决策部署;2、 研究讨论全镇推行林长制工作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

3、协调解决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资源保护发展中

的重大问题;

4、研究制定推行林长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年

度工作主要任务;

5、需镇级林长会议议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四)镇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如

遇重大事项可即时召开。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提出会议建

议方案,报请会议召集人审定。

(五)会务工作由镇林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加强与

镇党政办沟通衔接。

(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纪要,镇林长制办公室

在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起草完成纪要,按程序报送镇党政办审核,报请召集人签发。

二、镇级林长专题会议

(一)镇级林长专题会议由镇级林长或副林长召集并主

持。

(二) 参加人员为镇级林长、镇级副林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镇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

(三)会议职责1、贯彻落实镇级林长会议有关工作部署;

2、 研究林长制工作有关专题事项;

3、调度推进林长制工作,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协调

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四) 镇级林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镇级

林长制办公室会同镇直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方案,提请会议召

集人审定。

(五)会务工作由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镇政府办公室沟通衔接。

(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纪要,镇林长制办公室

会同镇直有关单位在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起草完成纪

要,按程序报送镇政府办公室审核,报请会议

召集人签发。

三、 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会议

(一)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会议由镇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召

集并主持。

(二)参加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会议人员为镇级林长制办

公室主任、副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等。

(三)会议职责

1、贯彻落实镇级林长会议、镇级林长,专题会议的各

项工作部署;2、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呼伦贝尔林长制办公室和

呼伦贝尔林业和草原局确定的有关工作任务;

3、协调解决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推进林长制工作有

关事项;

4、 检查督促各村、成员单位推进林长制工

作,组织林长制镇级考核等;

5、 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具体事项。

(四)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事项形成

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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