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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出租协议

访问次数: 7 来源:初鲁格奇 发布时间:2024-03-04 [ 字体大小: ]

租 地 协 议

 

甲方:初鲁格奇村委会

乙方:何文胜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

一、土地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在初鲁格奇村土地225亩(以现场确认为准),租于乙方耕种。

二、年限

从2024年 3月3日起2024年12月30日止。

三、土地租金事项

1、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于甲方一年租金120000.00     元人民币。

2、若期满后,乙方需继续在甲方手中承租,每年按    当年市场价支付土地租金。

  1. 带所有土地补贴,种植保险归乙方缴纳和理赔。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乙方正常经营。

2、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使用权明晰,应积极支持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侵占或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若到期后,土地仍属甲方的前提下,乙方未按时交租金,则乙方不再享受该土地及设施使用权。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乙方从事约定项目的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扰。

2、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渠、堰取水及道路。

3、乙方在租赁期内放弃经营的,由乙方承担土地上设施的清除。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的;

2、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

3、乙方无力继续生产、经营的。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向当地行政或司法机关申请调解或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带土底差价补贴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若甲方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初鲁格奇村委会

乙方:何文胜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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