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重要通知 > 信息浏览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险

访问次数: 14 来源:库如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封面: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险

 

呼伦贝尔市年满60周岁的老人

政府都给免费购买了一份

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保险

你不需要专门领取

也不需要办理一些手续

就有这份保险了!

 

 

 

 

一、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普惠制项目--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呼伦贝尔市民政局代表政府统一组织为全市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权益,凸显政府兜底保障作用。

二、保险范围

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三、承保方案

项目

保险金额

说明

意外身故和伤残保险金

20000元

身故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伤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

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

5000元

依据保险合同按比例赔付

 

备注

1.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1. 意外医疗指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治疗,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四、保险期间

本次保险期间从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期限共计12个月。

备注:保险期间指保险事故发生在此期间内。每期保险期间以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公告为准。

保险公司名称

开展承保工作行政区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

牙克石市

王传巍

13327004441

阿荣旗

马洪彪

18748384988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

根河市

郑铁男

15204937799

额尔古纳市

王宝华

18047048999

鄂伦春自治旗

周露露

1514901660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

扎兰屯市

李建宇

18947012200

张云奇

18647071150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鄂阿龙

13789600188

张云奇

18647071150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

海拉尔区

马志远

18547069966

鄂温克族自治旗

葛艳丽

13134709555

陈巴尔虎旗

额尔德木图

18647000222

新巴尔虎左旗

李淑兰

15047001981

新巴尔虎右旗

高桂英

13451302227

五、承保机构

 

六、理赔指引

(一)出险后,根据老年人户籍所在区域拨打对应保险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或者联系上述表格中对应保险公司承保区域负责人。

(二)理赔申请所需要提供基本资料。

  1. 身故保险金申请:被保险人的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公安局出警或立案证明等)、保险金申请人关系证明、保险金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保险金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 伤残保险金申请: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评定书,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申请:(1)门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伤者页)复印件、病例、发票、发票明细、诊断书、手机内留存伤者全貌照片及受伤部位照片。

(2)住院: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伤者页)复印件、诊断书、病历、住院费用清单、发票、医保结算单、手机内留存伤者全貌照片及受伤部位照片。

备注

  1. 发票需为原件,如在第三方报销(医疗保险、商业保险),需要出具第三方结算单方可使用发票复印件报销。
  2. 不同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索赔时需提供资料具体以保险公司要求为准。

七、问题答疑

1.政府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意义是什么?

答:为倡导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完善养老风险保障机制,降低老年人的意外伤害风险,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地方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2.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条件是什么?

答:凡是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户籍,且出险时年龄达到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符合参保条件。

3.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为减少老年人的负担,此项保险按照不记名投保方式,由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统一投保,不需要居民个人提供和办理任何购买保险的相关手续。

4.老年意外险保费是否需要个人花钱 

答:呼伦贝尔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险范畴,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已代表政府统一为全市每一位老年人购买一份。如没有增加份数需求,个人不需要再花钱办理。根据老年人意愿也可个人出资购买最多三份该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或购买其它保险产品,增加保险费保障。

5.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是多少?

答: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分为两部分,具体为:

(1)意外医疗门、急诊部分,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诊疗,对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予以给付意外医疗门诊部分保险金,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给付比例70%,单次给付限额500元,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保险保障金额时,本保险期间内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医疗住院部分,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其他保险机构报销后不为零的剩余合理费用(符合自治区医保目录),在扣除200元免赔额后,采用下述分级累进制进行给付:

医疗费用2000元以下的,给付比例为50%;

医疗费用2000元(含)—3000元的,给付比例为55%;

医疗费用3000元(含)—4000元的,给付比例为60%;

医疗费用4000元(含)—5000元的,给付比例为70%;

医疗费用5000元(含)以上的,给付比例为80%;

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保障金额时,本保险期间内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6.参保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后,须在多长时间内报案方可有效?

答: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在保险期内发生对应保险事故,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报案。确因特殊原因未及时报案处理的,在保证理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最长追诉期可延至两年。

7.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报案?

答:拨打所在区域对应保险公司电话,根据语音提示操作,投保的险种为老年人意外险,报案时一般需要提供发生意外老人姓名、身份证号、意外事故相关内容、花费金额、治疗医院、联系方式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