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妇联财务审批制度
一、本单位“一把手”不分管财务方面,财务分管领导为本单位副主席兼任。重大的财务支出由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实行财务审批制度,所有财务支出均需主席、分管副主席审查批准,报帐员方可支付;发票报销应持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发票,严禁白头收据;发票报销需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交主席、分管副主席审批签字才能报销,否则报帐员有权拒绝报销。
二、财务帐目已进入集中支付,本部门应做好记载,并每月做好核对工作。
三、经费使用应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和勤俭节约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旗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对一切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四、各部门财产应统一登记建帐,妥为保管,爱护公物,防止丢失和损坏。
五、工作人员因公需借用公款的,应按审批程序办理,注明还款日期,报主席审批,到期归还,不得拖欠。
六、妇联办公用品购置及印刷各种资料应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或印刷;大额办公用品因工作需要领用时,须向办公室做好领用手续;严禁随意浪费办公用品或将办公用品用于家用;严禁外单位人员到本部门领用办公用品。
七、因工作需要复印资料到办公室复印,坚持“核准数量、节约开支”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坚决杜绝目的不明和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打印。到文印中心打印、复印材料,需先经领导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