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安排,和旗委、政府工作部署安排,现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如下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旗委、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135条硬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规律,举一反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强有力的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中旬,集中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整治重点
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结合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方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学习宣传、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问题“大起底”工作要求,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自建房、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事前预防、实施精准管控、筑牢风险屏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主动仗。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按照全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积极行动、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确保取得成效。
(一)重点领域
1.矿山领域。重点排查矿山安全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井工矿采取分区管理、超前治理,对“三超”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故意逃避监管的,该停产就停产。严禁以保供为名,对企业的非法生产、冒险生产、 带病生产“开绿灯”。指导矿山企业加强办公楼、联建楼、矿灯房、选煤厂、机修厂、变电站和“三堂一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对“头顶库”“无主库”、长期停用的尾矿库落实好维护、防控、监管等措施,加强水生态跟踪监测,严防次生环境污染。(旗能源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煤矿领域治理,旗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领域治理,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莫旗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各项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再一一列出)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企业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和低温、冻凝造成的“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执行受限空间通风、检测等要求,防止可燃有毒气体泄漏造成窒息中毒爆炸事故。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逐项盯住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要组织专家实地验收复核,决不允许企业带“病”运行、问题长期“挂账”;决定关停退出的企业要做好善后,严防存留的危化品、停产的设施发生事故。要加强烟花爆竹全环节安全风险管控,重拳打击隐蔽在养殖场、废弃民房厂房的黑窝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旗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自建房领域。聚焦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和布 局、违法改扩建、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情形, 严查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竣工验收、中介鉴定、使 用检查等各环节。要重点排查城镇建成区、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 集区域用作生产经营、人员集聚、经过改扩建、二层及以上的自 建房,特别要加强旅游景区以及学校、医院、酒店、大型综合商 场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管控,严格落实“一栋一策”、人房 分离等措施,加强动态监管,及时消除隐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旗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局、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排查餐饮、商住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等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包封,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以及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情况。重点排查居民住宅小区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燃气引入管和立管等燃气管网存在泄露,室内燃气管道腐蚀严重、漏气,以及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等情况。重点整治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未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生产经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等问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旗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5.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排查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商场 影城、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博物馆、大型商业综合 体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及进入调 压箱前的燃气管道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行 业老企业、老旧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罐区冬季防凝防冻、防 火防爆措施未落实等情况。重点排查燃气领域老旧球墨铸铁燃气 管道设备裂化泄露,燃气运营企业压力管道及移动式压力容器超 期未检,工贸企业冶金、高温熔融金属行业起重机械双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氨制冷企业超期未检等情况。重点排查景区、滑雪场旅游观光车、客运索道、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以及仓储物流场所使用小型锅炉是否定期检验等情况,指导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旗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教育局、文旅广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九小场所”、仓储物流等人员密集、混合生产经营、易燃易爆重点场所,特别是全覆盖排查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敏感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必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点排查整治私搭乱建堵塞逃生通道、在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广告牌、乱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加快完善写字楼、老旧小区、酒店、学校、医院、机关、养老院等场所消防设施短板,设施设备缺失破损、无人维护、管理混乱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防灭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旗公安局、住建局、商务局、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开展“三超、两非、一疲劳”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大吨小标”、“昼伏夜出”等行为,严查“挂靠运营”“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建立“黑名单”制度,常态化精准查处,倒逼重点运输企业落实责任。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的安全监管,突出农村牧区交通安全治理,加强国省道主干线、高速公路等重点道路通行秩序管控,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公路保安全、保畅通措施,严防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旗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科局、文旅局、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重点领域,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针对学校实验室药品管理、消防设施进行重点整治。(校园安全及学生群体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旗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工作
2.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问题“大起底”。要加大事故举报核查力度,对信访举报和舆情反映的安全生产事故线索,按照属实、不属实、病亡或意外、正在核查等情形分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类准。要加大打击力度,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行为,依法严肃调查处理,彻查相关决策者、组织者、实施者。要贯通行刑衔接,对企业瞒报谎报迟报违法犯罪,监管人员同企业沆瀣一气、渎职犯罪等行为,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涉及瞒报的责任单位,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有关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形成高压震慑。(责任单位:各专委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
四 、具体工作要求
(一)全面部署启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专委会办公室于12月13日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委员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迅速展开部署。旗安委办将结合2023年度应急管理考核工作对全旗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二)迅速排查整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 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动态清零。
(三)强化执法检查。要抽调专业人员,采取“四不两直”、 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公开曝光重大隐患问题、事故查处等情况,对重点问题企业和不放心的场所杀“回马枪”、搞“回头看”,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专委会办公室要完善排查责任的倒查机制,对明显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没到实地、未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的检查要责令返工,对报数据美化掺水、查问题避重就轻、讲成绩夸大虚报的要追究责任。要配合纪委监委机关严肃查处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和监管失职渎职行为,跟进纠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防范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被围猎、失渎职。
(五)强化值班值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守应急值班值守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到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事故灾害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要在40分钟内报送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六)加强统筹调度。 旗安委办将通过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等方法,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专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做好工作调度、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