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北兴村二组村民李海英,身份证号:152123198509202141,经北兴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对本人申请低保救助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评议,情况属实无异议,符合低保上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7天(12月8日—12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村委会联系。联系电话:
王 伟:13722026108
夏远鹏:13722003665
北兴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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