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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服务年】质效双兼、案结事了

访问次数: 14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近日,莫旗人民法院阿尔拉人民法庭受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王某某驾驶重型货车,在国道111线阿尔拉村北侧由南向北行驶时,将孟某某放养的两头牛撞伤致死,孟某某把王某某与宋某某告至法院。
该交通事故经莫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查王某某与宋某某系雇佣关系,李冬学法官考虑到本案最大的争议是两头牛的价值,如果双方各持己见,只能对两头牛的价值申请鉴定,鉴定费用较高,增加诉讼成本。李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耐心的劝解,释明利害关系,经过几番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又因二被告到庭参加诉讼较为困难,为此组织远程开庭,被告王某某当庭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给付原告孟某某赔偿款12,000元。被告宋某某当庭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给付原告孟某某赔偿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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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调解结案,不仅快捷、方便、灵活解决纠纷,也解决了因诉讼而带来的诸多不便,如诉讼成本、执行困难等,成功做到了“质效双兼、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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