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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成立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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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成立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方案》精神及《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呼伦贝尔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确保全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决定成立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敖  明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宋旭冉  党组成员、副主任

           鄂海波  鄂海波  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刘延辉  办公室主任

           郭灵梅  办公室科员

           温  唯  文  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旭冉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坚决拥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两个维护》,牢记 “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要求和旗委工作安排,研究全社主题教育的重要事项、重要政策,提出工作建议。

3. 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传达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旗委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主题教育有关情況汇报,研究讨论全社主题教育的重大事项。

  1. 领导小组会议后编印会议纪要,按程序报批并上报上级分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
  2. 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 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材料及重要新闻稿件等,由领导小组组长审签,或由组长委托分管工作的副组长审签。

7.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材料及一般宣传稿件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签,或由其他分管工作的领导小组副组长审签。

  1. 主题教育工作简报、工作计划和安排、日常调度工作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签。

9.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莫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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