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旗公安局按文件要求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牵头建立全旗道路交通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要制定莫旗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能职责、明确莫旗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职责。
请旗公安局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按照通知内容抓好贯彻落实。并于4月25日前将莫旗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调整、建立和健全情况上报市公安局,并抄送旗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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