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的通知》(呼安委办字〔2023〕5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督导准备工作。
附件:《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的通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