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保护未成年人宣传度、影响力,莫旗检察院积极打造未检品牌,经未检团队多次讨论一致决定,我们有名字啦!“那日春雨”。
未成年人就像刚长出的嫩芽,“那日春雨”取的是阳光普照、春雨浇灌之意,期盼在阳光和春雨的呵护下,让未成年人“嫩芽”能够茁壮成长。同时“那日春雨”也诠释了未检工作的全面性。
一方面,“那日”(音译)在达斡尔语中指太阳的意思,体现出莫旗检察院在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时,利用强制报告制度、“一号检察建议”、“一站式问询”等措施为未成年人清扫黑暗照亮成长的路,像太阳一样播撒阳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另一方面,“春雨”则体现出未检工作,是对未成年人的谆谆教诲,利用丰富的法治宣传方式,助力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春雨”的不断浇灌与滋润,教育未成年人形成法治意识,作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为提高我院未检品牌的辨识度,有“名字”后同时对品牌logo进行设计,品牌logo中元素包含阳光、春雨、和高山。
高山的形状为M型,可以视为莫力达瓦的简称莫的首拼M,莫力达瓦是达斡尔语意为“骑马才能翻越的山”,所以在logo中选择了山的元素,同时在颜色选择的过程中没有使用惯用的颜色,而是选择“检察蓝”作为配色,检察蓝,蓝在心间,用这一抹蓝始终坚定保护未成年人。
阳光的光芒是四瓣,可以代表“那日春雨”也可以代表“莫力达瓦”,太阳就是“那日”同时有春雨雨滴元素,构成了整个logo。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打响“那日春雨”未检品牌知名度,积极了解未成年人普法需求,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法治意识,为其扫除黑暗的同时关注其身心健康发展,创新普法方式,贡献检察力量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