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解惑
近日,莫旗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肖艳梅同志以学生身份赴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开展为期一周的检察业务学习培训。学毕归来,肖专委将学习笔记、课件总结整理,为莫旗检察院刑检人员带来一场生动的交流式培训。
传 道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党的检察事业发展作出历史性、战略性部署,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检察机关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在每一个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授 业
此次培训会上,肖专委讲解了刑法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与法理阐释及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从《<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到公诉出庭规范与方法,从侦查监督重点问题到普通犯罪检察公文写作,“干货”满满,“营养”丰富,刑检人员受益良多。
解 惑
在交流环节,刑检人员对学习内容根据自身工作经验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肖专委也对刑检人员提出的“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是否一定需要退回补充侦查(调查)”、“检察机关是否能够以审判机关应当追缴违法所得而未追缴进行抗诉”、“非法经营罪无违法所得时如何确定罚金”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下一步,莫旗检察院会继续守正创新,以更丰富、更新颖、更精准的方式对检察人员提素能、补短板,强化依法能动履职能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