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莫旗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旗委的领导和中 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旗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 案件。审理由旗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 案件。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 政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 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4、 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 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 对旗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 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协助旗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职责分工, 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行政审 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下 设法警大队、下设1个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汇总决 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莫旗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数6307件,结案件6107,结案率为96.8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075.5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512.69万元,,增长20.00%,变动原因:本年追加24小时速服设备费用、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和人员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61万元,增长2.5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075.54万元。包括:
(二)支出决算总计3,075.54万元。包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746.1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6.03万元,占98.5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40.08万元,占1.46%。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826.5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614.68万元,占57.13%;
本年项目支出1,211.89万元,占42.8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901.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9.02万元,增长13.23%,变动原因:本年追加24小时速服设备费用、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和人员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4.76万元,增长7.59%,变动原因:本年追加办公设备购置、人员经费,故收支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728.82万元。与年初预算2,562.8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8%。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2,453.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75.02万元。其中: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1311.17 万元,支出决算 1298.9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0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人员调资经费有剩余。
2.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 967 万元,支出决算 1154.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9.3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24小时速服设备购置费、结转上年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08.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9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104.17 万元,支出决算9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6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调出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剩余。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9.8 万元,支出决算1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9.4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调出人员增加,职业年金调剂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82.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3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47.33 万元,支出决算6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9.6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6名新考录公务员,调剂增加行政单位医疗。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27.05 万元,支出决算2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调出人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有剩余。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84.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1.4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96.33 万元,支出决算8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1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调出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有剩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574.6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7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20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154.2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8.57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用于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48.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资本性支出29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58.87万元,支出决算145.84万元,完成预算的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7.22万元,支出决算144.19万元,完成预算的91.71%;公务接待费预算1.65万元,支出决算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不存在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5.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19万元,占98.87%;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占1.1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19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内容: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7.19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年购置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59万元,增长5.97%,变动原因: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1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13 个,实施项目 13 个,完成项目 13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211.89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239.8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152.0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04.4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3.50万元,增长12.99%,变动原因:部分维修项目结算,冲减借款,支出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6.91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8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 47.33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0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13 个,共涉及资金1,15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等 1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54.22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部门职责,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客观事实,绩效目标指标清晰、细化;预算编制科学,按照标准编制;资金分配合理,与实际相适应。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13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13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643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48 |
348 |
347.35 |
10 |
99.81% |
9.9 |
||||||||
其中:财政拨款 |
348 |
348 |
347.35 |
- |
99.81%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办案(业务)经费是我院经常性项目,用于办案业支出,包括办案差旅费、交通费、邮电费、劳务费、诉讼文书表格及印刷费用纸、解押执行费、陪审员的公务费等其他办案业务支出。 |
此项经费保障了我院办案支出,包括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 |
|||||||||||||
绩 效 指 标(9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审结案件数量 |
4655件 |
6307件 |
10 |
10 |
|
|||||||
受理案件数量 |
4590件 |
6107件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一审案件改判率 |
1.33% |
1.33%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法定内审限结案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56000元/人 |
56000元/人 |
10 |
10 |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出完成比 |
97% |
99.81% |
5 |
5 |
|
|||||||
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
33% |
33% |
5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民事案件撤诉率 |
20% |
20% |
5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知识能力 |
优 |
优 |
15 |
15 |
|
||||||||
满意度 指 标(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
总 分 |
100 |
90 |
|
|||||||||||
|
|
|
|
|
|
|
|
|
|
|
|
|
|
|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9.8 分。全年预算数为 117 万元,执行数为 115.05万元,完成预算的 98.3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业务装备经费保障了我院物质装备建设,包含办案 设备、司法警察装备、审判庭内设备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中调剂略多。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做好预算分配,减少调剂次数。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643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117 |
115.05 |
10 |
98.33% |
9.8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 |
117 |
115.05 |
- |
98.33%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业务装备经费为延续性项目,用于购买办案设备、司法警察装备(枪支、子弹)、审判法庭内设备(扩音、录音、直播等),以保障物质装备建设。 |
业务装备经费保障了我院物质装备建设,包含办案设备、司法警察装备、审判庭内设备等。 |
|||||||||||||
绩 效 指 标(9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装备采购数量 |
200件 |
221件 |
10 |
10 |
|
|||||||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 |
100% |
10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装备购置全年支出进度 |
100% |
98.33% |
5 |
5 |
|
|||||||
员额法官庭审直播率 |
35% |
35% |
5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
33% |
33% |
5 |
5 |
|
||||||||
裁判文书上网率 |
100% |
100% |
5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
优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 标(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
总 分 |
100 |
90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643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42 |
242 |
208.57 |
10 |
86.18% |
8.6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2 |
242 |
208.57 |
- |
86.18%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此项经费用于保障31名聘用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员龄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提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积极性,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对薪酬的满意度。 |
此项经费保障了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提高了聘用制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 |
|||||||||||||
绩 效 指 标(9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受理案件数量 |
4590件 |
6307件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聘用书记员经费保障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保障期限 |
1年 |
1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平均结案时间 |
3个月 |
3个月 |
10 |
10 |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
1960万元 |
2011万元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理案件社会效益 |
优 |
优 |
5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
优 |
优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发挥作用的时间 |
1年 |
1年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 标(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
总 分 |
100 |
90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643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4.78 |
54.78 |
45.46 |
10 |
82.99% |
8.3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78 |
54.78 |
45.46 |
- |
82.99%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是我院经常性项目,用于与办案(业务)直接相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 |
此项经费保障了我院办案支出,包括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
|||||||||||||
绩 效 指 标(9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审结案件数量 |
4655件 |
6307件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受理案件数量 |
4590件 |
6107件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法定内审限结案率 |
100% |
100% |
15 |
15 |
|
||||||||
成本指标 |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56000元/人 |
56000元/人 |
15 |
15 |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出完成比 |
97% |
99.81% |
5 |
5 |
|
|||||||
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
33% |
33% |
5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民事案件撤诉率 |
20% |
20% |
5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知识能力 |
优 |
优 |
15 |
10 |
|
||||||||
满意度 指 标(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
总 分 |
100 |
90 |
|
5.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1分。全年预算数为57.22元,执行数为52.09万元,完成预算的 91.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我院物质装备建设,包含办案 设备、司法警察装备、审判庭内设备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完成预算进度略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提高支出进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643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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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7.22 |
57.22 |
52.09 |
10 |
91.03% |
9.1 |
|||||||
其中:财政拨款 |
37.22 |
57.22 |
52.09 |
- |
91.03%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装备采购数量 |
60件 |
75件 |
10 |
10 |
|
||||||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 |
100% |
10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装备购置全年支出进度 |
100% |
91.03% |
10 |
10 |
|
||||||
社会效益 |
裁判文书上网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
优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 标(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
总 分 |
100 |
90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9.9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
项目资金:348.00(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无特定工作任务目标,保障各单位日常工作运转,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等。如办公费、劳务费等。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保障了我院日常工作运转,补充了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等。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我单位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我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通过绩效评价总结工作效益,进行项目修正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提高我单位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自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34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34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4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34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47.35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我院本项目2022年全年预算348万元,预算完成率99.81%,本部门紧紧围绕年初指定的绩效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我单位制订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保障了单位经费及正常运转、收支平衡。保障了我单位工作有序开展。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着力增收节支。大力清理和压缩各项往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财政资金。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核算、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审结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4655件,实际完成6307件,分值10,得分10。
2)受理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4590件,实际完成6107件,分值10,得分10。
2、质量指标
3)一审案件改判率,目标值小于1.33%,实际完成1.33%,分值10,得分10。
3、时效指标
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大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4、成本指标
5)人均直接办案支出,目标值大于56000元/人,实际完成56000元/人,分值10,得分10。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
6)支出完成比,目标值大于97%,实际完成99.81%,分值5,得分5。
7)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目标值大于33%,实际完成33%,分值5,得分5。
6、社会效益指标
8)民事案件撤诉率,目标值小于20%,实际完成20%,分值5,得分5。
7、生态效益指标
9)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知识能力,目标值大于优,实际完成优,分值15,得分15。
8、可持续影响指标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0)干警满意度,目标值大于98%,实际完成98%,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9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无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
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措施及办法。
1、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海燕 联系电话:0470-4626986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