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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

访问次数: 18 来源:国家湿地管理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和“物种基因库”,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也是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

今日,内蒙古莫力达瓦巴彦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与莫旗人民法院签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成立莫旗法院驻巴彦国家湿地公园法官工作室,并在巴彦国家湿地公园挂牌成立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巴彦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恩泽、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玉发及莫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忠义、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宝金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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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彦国家湿地公园地处莫旗境内甘河河段,主要由甘河及河道两侧的木本沼泽、草本沼泽和部分山地森林组成,总面积达4900公顷,河流长度 52.38 公里,园内的沼泽发育丰富,有草本沼泽、灌丛沼泽和森林沼泽 3 大类型,湿地动植物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突出,公园分布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 12 种,有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保护植物黄芪、芍药和桔梗 及中国国家重点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浮叶慈姑、野生大豆。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水体、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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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签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以巴彦国家湿地公园良好生态为依托,旨在强化环境司法、执法协同治理功能,促进协作配合,不断增强湿地保护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共同打造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资源司法教育宣传、恢复性生态司法执法实践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基地,致力于构建新型司法协作保护、修复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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