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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屯村财经管理制度

访问次数: 20 来源:柳屯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财经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村年初预算计划,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个人坐收坐支,一经查实从重处理。

  二、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有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说明情况,报经领导审批签批后,方可报销,禁止白条入帐。

  三、所有财务收支实行先请示后办理,任何人不得先斩后奏。所有烟、酒、茶叶不得入账、办公用品等支出,一律由村负责安排,否则,不予审批。

  四、支出发生后,须及时报帐,如实填报报销单,在一周内提请审批,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周,否则不予审批。

  五、干部职工因公借款,必须有领导审核签批,公事办结后的十日内,需持合法有效凭证报帐,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六、严格审批权限,正常公务开支五百元以内由村书记审批;五百元至五仟元以内的开支由村民代表会决定,并报乡主要领导审核,乡领导签批。

  七、乡农服中心负责审核村级财务开支,所有村级支出,一律经农服中心负责初审,严禁村级财务支出中出现不合理支出。

  八、严格现金管理,每季度报账由村现金员支付,必须先由村理财小组审批签字、村书记签字,方可拨付现金。

  九、坚持民主理财,建立财务公示制度,村级帐目要做到日清季结,每季度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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