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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先进典型宣传选树的通知

访问次数: 19 来源:宣 传 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各乡镇,旗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重要回信精神,提高先进典型宣传选树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推进文明莫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全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营造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规范加强先进典型宣传选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把内蒙古的正面形象树起来”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做有标尺、干有方向、赶有目标,促进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精准定位先进典型的类别和层级,深入挖掘选树推荐各行各业先进典型,通过建立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宣传推广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先进典型宣传选树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先进典型传播文明力量,引领社会风尚,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潜力,全力营造崇尚典型、注重典型、嘉许典型的价值导向。

三、明确各类典型选树标准

    (一)北疆楷模

    “北疆楷模”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倾力打造的全区重大先进典型,由旗、市文明办逐级推荐上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表彰决定并组织发布,原则上每两月发布一次,其基本评选标准为: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初心使命,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

    2.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不懈奋斗,为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民生幸福作出重要贡献的各行各业代表人士。

    3.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等先进模范人物。

    4.在道德建设领域、个人品质和操守层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具有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和典型性,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影响广泛深远,能够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在引领社会风尚方面走在前列的先进典型人物。

    5.以下特殊情况可即时授予“北疆楷模”称号:

    (1)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中,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抢险救灾等危急情况下作出突出贡献的。

    (2)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表彰决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所属党组织申报,可授予或追授。

    (二)道德模范

    “道德模范”分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和莫旗级,是由各级文明办牵头,党委宣传部、总工会、团委、妇联、军区政治工作等部门联合组织评选的公民道德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表彰项目,每两年评选一次,基本评选标准为: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根据事迹不同分类进行评选,未获得道德模范称号的候选人通常授予提名奖。

    1.助人为乐模范:富有爱心、乐善好施,长期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生命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口碑。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担当负责的职业精神,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广为群众称道。

    (三)最美人物

“最美人物”是来自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突出贡献者,是所在行业、系统、部门、单位中具有较强先进性、代表性的先进模范人物,一般由所在部门主导、宣传部协同,根据年初计划适时发布,基本评选标准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价值准则,遵纪守法,带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群众广泛认可的先进模范人物。

    2.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尽心尽责,在所从事工作、行业中业务精良、业绩突出,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有典型鲜活的感人事迹,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在道德建设领域、个人品质和操守层面,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在引领社会风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先进人物。

    (四)身边好人

    “身边好人”分为中国好人、内蒙古好人、呼伦贝尔好人、莫旗好人,是各级文明办常态化组织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原则上呼伦贝尔市级每月发布一次,自治区级、国家级每季度发布一次,比照道德模范分类,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基本评选标准为:

    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民族团结,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日常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和人民群众中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新时代好少年

    “新时代好少年”分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呼伦贝尔市级、莫旗级,是由各级文明办牵头,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5部门针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组织开展的年度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其基本评选标准为:

    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尊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充满时代气息,事迹生动感人的青少年典型,为广大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示范引领青少年向上向善,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六)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年度评选活动,由各地党委宣传部推荐上报。其中,“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主要从各地企业、农村牧区、机关、学校、社区和窗口服务单位等基层单位中推荐产生;“岗位学雷锋标兵”主要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表现突出的基层一线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

    1.“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基本评选标准为: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良好整体形象,能够体现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岗位学雷锋标兵”基本评选标准为:理想信念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主动弘扬雷锋精神,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服务人民、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注重一贯表现,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可度。

(七)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分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是由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民政、生态环境、农牧、文化和旅游、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国资委、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的年度评选活动,主要包括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和最佳志愿服务社区等。
    1.“最美志愿者”基本评选标准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理论政策宣讲、文明实践、社区治理、扶弱助残、扶危济困、应急管理、文化文艺、体育卫生、文物保护、科普支教、法律援助、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共建“一带一路”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自觉做文明的播种者、传道者,示范带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评选标准为:依法成立或经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3年(包括3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志愿者人数最低不得少于10人)。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凝聚力战斗力较强。有明确的服务领域,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3.“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基本评选标准为: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3年以上(含3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社会效益显著。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具备可复制性、可评估性及在一定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4.“最佳志愿服务社区”基本评选标准为: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社区内环境整洁,邻里关系融洽。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社区志愿服务氛围浓厚,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5%,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较高。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制定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拥有完善的志愿者招募注册和管理培训制度、记录制度、褒奖激励和回馈制度。积极推动志愿服务与社区党建有机融合,辖区内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到社区报到,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采取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组织志愿者以“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类别不少于5种,组建的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5支。积极协调辖区内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专业志愿服务队,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典型宣传选树工作,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积极向旗文明办报送先进典型推荐人选,推动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同时,要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先进典型,同干部使用、职称评选、人员招录等相结合,形成崇尚典型、注重典型、嘉许典型的价值导向。

2.旗文明委成员单位要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积极推荐申报本系统本行业的模范人物,并通过媒体,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模范人物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先进典型的感召力和影响力。要加强教师、科技工作者、诚信经营者、文明旅游、守边戍边等先进典型的挖掘力度。

3.旗融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扣中心工作,突出先进性、代表性,按照立得住、信得过、靠得牢的要求,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典型,挖掘典型人物事迹,讲好典型人物故事。

 

 

中共莫旗委宣传部      莫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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