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莫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多起涉村委会的执行案件,大多数村委会曾经因兴建办公场所、修桥、修路等缺乏资金而向村民借款,经过多次村长换届也未偿还,直至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现任村干部认为这些历史原因导致的欠账与自己无关,对以前村集体的债务不管不顾,缺乏大局意识,同时也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主观上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给执行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莫旗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此类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向辖区内多个乡镇级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对村委会的指导作用,指导其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司法建议发出后,各乡镇级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均在一个月内向法院回函,表示将加大对政府内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力度,同时指导辖区内村居两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对不配合法院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回函的次日就有涉案村委会主动提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计划,促使双方执行和解。
民之所想,执之所至。莫旗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加大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坚决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行为。莫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在为民司法、执法为民的道路上昂首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