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直各单位、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和严肃工作、会议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治理“慵、懒、散”等不良现象,树立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外出请示报备制度
(一)科级领导干部请假,分别向镇党委书记、镇长请示。科级领导干部外出离开莫旗(包括节假日),分别向镇党委书记、镇长请示。
(二)各村书记(主任)外出离开莫旗1天以上,分别向镇党委书记、镇长请示。
(三)镇职工干部请假1天向镇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请示,请假1天以上分别向镇党委书记、镇长请示。
(四)各级干部请假1天以上应提前1天填写《外出请示报备单》,领导批准后将报备单送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五)病假超过3天需出具医疗机构有关证明,病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确因紧急事务临时外出的,要在第一时间口头向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再行报告,遇有行程调整情况要及时补充报告。
(七)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保持工作联系,各级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八)各级干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外出请示报备工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
二、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
1、旗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各参会单位应按会议通知要求确定参会人员,做好参会准备,一般不得请假。
2、因处理重要公务或因病必须请假时,应填写《外出请示报备单》,说明请假理由,报主持召开会议的镇领导同志审批(即谁召开的会议向谁请假),送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报备。
3、请假报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加会议。
4、参加会议需在会前签到,开会前5分钟入场就座,无故迟到、缺席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工作日上下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下午17:00。
各级干部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请假需要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