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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佑少年,情润天平—莫旗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案件

访问次数: 5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莫旗人民法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聚力守护新时代的接班人。

3月29日上午,莫旗人民法院立案庭审结了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案件。案件中,6岁的呼某某,从出生后就一直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其父亲因刑事犯罪正在服刑,母亲常年在外务工,无暇顾及呼某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的奶奶斡某某作为申请人向莫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莫旗检察院在了解案情后,支持起诉。案件并不复杂,但是案件背后是孩子的人生。莫旗人民法院收案后,承办法官庞艳萍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联合检察院一起到申请人所在的社区及住所了解情况,经过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以及实地走访调查,得知呼某某的爷爷奶奶都是退休职工,有稳定的收入以及固定的住所。考虑到呼某某的父母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决定通过线上庭审、远程开庭的方式审理案件。

 

 

 

庭审中,呼某某的父母明确表示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很愧疚,为了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以及学习氛围,同意将孩子的监护人变更为斡某某。经过开庭审理,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判决变更斡某某为呼某某的监护人。

 

 

莫旗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中将不断探索,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加强案后回访工作,持续关注其成长过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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