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2023年4月 3 日
公开时间: 2023年4 月18 日
(注:公开时间与外网平台实际公开时间保持一致)
(注:部门本级公开名称要+后缀“本级”,否则视同为部门汇总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特别强调1:每个公开位置要精准上传指定报表,切忌重复公开多个预算报表;没有数据的报表要上传空表,并在报表合计数处填“0”,同时在报表下方说明空表原因。
特别强调2:公开报表缩放比例要适当,最好保持在80%-100%;报告、报表要美观清晰。
特别强调3:公开报告不要“残留”模板内容。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
2、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旗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3、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业发展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4、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全旗物业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5、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制度的落实。指导相关技术政策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8、负责城市设计与风貌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设计、城市雕塑管理工作。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历史建筑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0、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11、实施村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全旗小城镇、村庄建设。实施全旗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全旗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12、组织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产业发展工作。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13、负责全旗人民防空工作。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全旗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重要目标防护管理工作。指导重要目标单位落实防护要求。
14、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制度。开展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和防空地下室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全旗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和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15、实施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救援任务。组织人民防空训练演习。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报建设。开展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信息网络、通信警报设施为平时抢险救灾服务。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16、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7、履行旗住建局、人防办的安全生产职责。
18、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主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本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注:如无下属单位,应写明“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注:本部门(单位)预算编报单位情况需列表说明本年度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编报单位的名称。无下级预算单位的部门(单位),也需列表说明预算编报单位情况,否则视同未公开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全力以赴抓项目,筑根基,为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把城市体检作为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城市“建与管”,努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动城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一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镇区内969户、22栋房屋进行升级改造,预计投资603万元。该项目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解决居民居住安全,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加速推进回迁房项目建设。莫旗尼尔基镇双拥街水毁房屋回迁项目,建筑面积约78800㎡,预计投资10000万元,切实解决该区域居民居住问题,为中心城区打造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三是完善市政道路建设。通过打通城市的断头路,硬化巷道改造砂石路,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畅通交通微循环,使广大市民出行更加便捷、舒适。项目总投资为1435.3万元,目前尼尔基镇双拥街、农机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经立项完成,正在准备用地规划及工程规划前期手续。四是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应对强降雨、防洪防涝的能力,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有效解决城区夏季内涝问题。
(二)多措并举提效能,优服务、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提速增效
我局紧盯年初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目标不放松,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巩固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一是通过升级改造西排洪沟两侧带状公园及道路,建设文旅小吃文化街;为改造农村生活环境,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为打造智慧城市改造智慧公共停车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改善农村冬季供暖,建设新能源取暖项目。2023年通过谋划一批切实可行的招商引资项目,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推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二是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坚持以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全面梳理涉企便民事项,刀刃向内、自我革新,为我旗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好“服务牌”。通过全面实行线上审批(包括供水、供电、供暖、燃气)、推行联合验收备案、实施“告知承诺制”,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为企业当好“服务员”,为政府当好“店小二”。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监管、确保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有序
一是推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今年计划开工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共8个,计划投资11.1亿元,建设总面积55.5万平方米。通过全面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内涵。二是强化房地产市监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商品房开发经营行为和中介市场秩序,严控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防止出现新的商品房烂尾项目,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四)真抓实干惠民生,暖民心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一是持续化解“办证难”。通过压紧压实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成立专班,追根溯源,精准发力,进一步摸清房地产项目办证遗留问题症结所在。采用“慢撒气”方式逐步解决曲棍球嘉苑小区、湖畔家园小区的遗留项目前期手续不健全的问题,力争全面破解办证难题,回应群众所需,提升群众民生“幸福指数”。二是全力做好供暖保障。通过成立供热应急专班,设立供热投诉热线,拟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积极协调对接华能公司长期接管城区供热工作,加快接管莫旗天峰热力公司供热工作,全力保障冬季供热工作。同时,积极利用供热管网升级改造工程、热源升级改造及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力争从源头上解决城区供热及民生问题。
一是全面完善危房改造工作。为了更好的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成果,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六类人群”,做好群众服务工作,有效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预计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2022年未完工10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二是狠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预计投资5098万元,通过配备收运设施、构建转运场所及垃圾终端处理场所,切实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目前将尽快完成乡镇选址工作,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三是全力推进污水治理。依托环保部门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完成我旗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目标。通过持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六)毫不松懈抓安全,促稳定、筑牢莫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安全防线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体系。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市政公共行业、房地产开发领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供热、供水、燃气、污水等领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二是专业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将坚持两个至上的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检查力度、督导整改落实,确保全旗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依据“公开01表收支总表”中金额填列)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8803.9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5718.22 万元,减少 39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8803.96 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 8738.56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12.1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602.17 万元,减少 76 %。主要原因是同比上年热费补贴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7926.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181.46 万元,减少 29 %。主要原因是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 65.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5.4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该段内容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必须与上年进行比较并说明原因。为零项不得删除,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 8803.96 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 8803.96 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29.02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 16.98 万元,增长 15 %。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4)卫生健康(类)支出 33.64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8.55 万元,减少 20 %。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医疗保险减少。
(5)节能环保(类)支出60.5 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清掏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2693.86 万元,减少 98 %。主要原因是同比上年热费补贴减少。
(6)城市社区(类)支出8531.61 万元,主要用于工程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3036.09 万元,减少 26 %。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类)支出49.2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3.45 万元,减少 7 %。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按照“公开01表收支总表”中的功能分类明细项,并结合本部门(单位)具体实际予以解释。)
2.年终结转结余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单位)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总数应与“公开01表收支总表”的收入总计数一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计8803.96 万元,包括本年收入 8738.56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12.15 万元,占 9.2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7926.41 万元,占 9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5.4 万元,占 0.8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0 万元,占 0 %。
(按照“公开表02表收入总表”中的明细项填列,为零项不得删除。)
图1.收入预算图(可以饼图列示)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单位)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预算合计 8803.9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742.15 万元,占 8 %;
项目支出 8061.81 万元,占 92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按照“公开03表支出总表”中的明细项填列,为零项不得删除)
图2.支出预算图(可以饼图列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单位)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8803.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5718.22 万元,减少 39 %。主要原因是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按照“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中的明细项填列,并结合本部门(单位)具体实际予以解释。)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单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877.5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536.77 万元,减少 74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中: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类)
1.社会保障就业类129.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8万元,增加15%。变动原因:同比上年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3.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5万元,减少20%。变动原因:在职转退,医疗保险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6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93.86万元,减少98%。变动原因:同比上年热费补贴减少。
4.城市市区支出8531.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36.09万元,减少26%。变动原因:是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4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5万元,减少7%。变动原因:在职转退,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按照“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中的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并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予以解释。)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单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742.1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13.1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按“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中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29.0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按“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中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单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 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4.7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2 万元,增长 4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4.72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7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22 万元,主要原因同比上年业务量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三公”经费如果为零也要分别填列说明,不得删除内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单位)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7926.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81.46 万元,减少29 %。主要原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
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626.4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费。
3.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运行经费。
(按“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中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若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上述总体情况也应说明,只是数据填列为“0”,同时在“主要原因”处说明“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或“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单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其中: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 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按“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中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若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上述总体情况也应说明,只是数据填列为“0”,同时在“主要原因”处说明“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或“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单位)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9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8061.8 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7996.4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65.4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按照“公开10表项目支出表”内容,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所有部门(单位)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9.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88 万元,减少29 %。主要原因是:节省节约支出。
(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的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数应与“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中“公用经费”总额一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必须填列此项内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单位)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按照“公开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内容,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业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 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 个,公开项目 4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3370 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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