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保护草原资源,增强我旗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莫旗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内容要求,现将莫旗2023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公告如下:
一、休牧范围
全旗15个乡镇草畜平衡区全部执行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制度,休牧期内严禁放牧。
二、休牧时间
根据我旗气候条件、草原植被类型、生产需要,确定春季牧草返青期和休牧时间为4月15日—6月1日。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宣传,各村及广大村民要自觉主动执行休牧、草畜平衡政策要求,提前谋划准备,扎实做好休牧期间饲草料调购、储备工作,休牧期间所有牲畜全部进行圈养,不得在草原上放牧,坚决杜绝夜牧、偷牧行为,主动接受乡镇及村屯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未严格落实制度,存在偷牧等行为村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处罚。
(二)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草畜平衡和休牧工作,并在显著位置设立相关标志。各乡镇政府及综合行政执法局、草原专职管护员要加强对草原的管护管护。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偷牧行为,对违规放牧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依法查处。
(三)休牧期间实行举报制度,形成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合力,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积极举报违规放牧行为。
禁休牧、草畜平衡监督举报电话:
尼尔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3977130
红彦镇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3976711
宝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843334
西瓦尔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980070
塔温敖宝镇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990406
腾克镇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2373511
巴彦鄂温克民族乡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942059
阿尔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882106
哈达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812001
杜拉尔鄂温克民族乡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905009
汉古尔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862015
奎勒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922011
库如奇乡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900031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951010
额尔和乡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493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