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为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防范危险事故发生,莫旗检察院联合莫旗应急管理局共同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公益诉讼行动,对全旗内各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安全检查。
1月19日,检察干警与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走访旗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点,检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情况。重点针对烟花爆竹批发商家、零售店铺和零售点的批发、零售商品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资格范围是否具备,安全防范措施、警示标志张贴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规合法等多项问题展开排查。
经检查,发现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户外存储烟花爆竹、店内放置的干粉灭火器需要更换等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检察干警还向经营者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
下一步,莫旗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安全生产的“八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