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兴村财务支出报销制度
根据上级关于村财务支出报销规定的会议精神,结合我村基本情况制定我村财务支出报销制度。
票据审批程序: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书记经手票据由纪检委员及监督委员会签字报销。其他票据由村书记、监督委员会签字报销。各种票据必须具备经手人、监督委员会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公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票据,会计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1000.00元以下由书记、监督委员会签字报销。1000.00元--5000.00元以下需要开村三委会(村民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开会通过报销。5000.00元以上需要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待大会通过后向乡政府申请审批。审批通过最终实施费用不能超出预算20%。如有特殊紧急情况可先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所有支出发票需要村书记、监督委员会签字报销。
应急费用:如有特殊情况,例:防火、防疫、防汛等重要突发情况的。可以在适当购买应急餐食(方便面、矿泉水、火腿肠等)。需要正规发票入账。
交通及差旅费:交通费用(含油费、出差补助)实行上限控制,控制上限如下:
1、由于我村组与组距离较远,村内会议、工作等需要驾车前往村部。特决定村两委每人每年补助300元交通费。
2、村两委到乡政府开会、填报表格、学习等交通费每次100元(包括自驾加油费、路桥费),出差补助每人次30元/天;
3、村两委到嫩江办理村内不能办理的办公业务交通费每次100元(包括自驾加油费、路桥费)。
4、村两委到莫旗出差交通费每次350元(包括自驾加油费、路桥费),出差补助每人次60元/天,住宿费按标准间及以下档次实际发票报销。
5、村两委到莫旗以外出差按实际发生的各项交通、住宿、补助等正式发票报销,出差补助每人次80元/天。
所有报销发票必须用正式发票报销。
水电费:按实际发生发票报销。
办公费:按实际发生的购买办公用品正式发票报销。
其它费用:村雇人工费、车工费等按实际费用正式发票报销。严禁报销各种各种赞助、捐款、摊派以及外单位的各种开支发票。
此制度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一致通过,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塔兴村村委会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