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浏览

莫旗落实呼伦贝尔市关于2022年度旗市区、 市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反馈 问题整改方案

访问次数: 6 来源:应急管理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政府考核工作要求,市安委会对我旗进行了202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指出了莫旗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全面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压实党委政府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压实各方职责职能,按照“上三级”和旗委旗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解决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旗在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整改涉及单位及措施

(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吗,但未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判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的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研判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责任部门:旗应急管理局

责 任 人:敖峰林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

2.党委宣传部门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

整改措施:莫旗宣传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

责任部门:中共莫旗委宣传部

责 任 人:敖宝峰

整改时限:2023年 5月30日前完成

3.未见将本地区2021年度事故多发路段以政府领导担任负责人的议事协调机构挂牌督办的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加强旗领导督办机制。

责任部门:旗公安局、交通局

责 任 人:李忠彦、孙运启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4.未见按要求使用查验监管系统办理查验业务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使用查验监管系统办理查验业务

责任部门:旗公安局、交通局

责 任 人:李忠彦、孙运启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5.未见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的材料。

整改措施:对莫旗辖区内一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检查,暂无常压液体罐车企业和常压液体罐式车辆。

责任部门:旗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孙运启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6.未见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材料。

整改措施: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开展“源头治超”、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载超限行为,未发现“百吨王”严重超限违法行为,打击超载超限车辆11辆,核查其他地区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车辆8辆。

责任部门:旗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孙运启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7.未见非法改装问题治理的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改装问题治理工作,不定期对莫旗辖区内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非法改装问题。

责任部门:旗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孙运启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8.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三年平均数上升8.7%。

整改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部门:旗公安局、交通局

责 任 人:李忠彦、孙运启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二)消防工作方面

1.未见发改委落实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佐证材料。

整改措施:督促旗发改委落实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佐证材料。

责任部门:旗发改委

责 任 人:李少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2.未见政府常务(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重大事项佐证材料。

整改措施:召开常务(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责任部门:旗政府办公室

责 任 人:孟志强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

3.未见推广“消检协作”模式,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只查不处”问题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积极协调检察院完成“消检协作”工作。

责任部门:旗消防救援大队

责 任 人:王璐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

(三)防灾减灾救灾方面

1.未见在当地媒体公布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情况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在融媒体公布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情况。

责任部门:旗应急管理局

责 任 人:敖峰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2.未见编制防洪、工程抢险、迁安救护等各类预案并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的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完成莫旗境内5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编制各主要河流安全度汛方案。组织举行哈达阳镇、小黑山水库地企联合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演练,在尼尔基水库下游嫩江岸边协助完成了“呼伦贝尔市2022年防汛应急抢险演练”。

责任部门:旗水利局

责 任 人:郭德宝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3.未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地震应急预案、重点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地震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开展地震预案培训、应急演练的材料;未见地震应急预案培训、应急演练的材料。

整改措施:要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责任部门:旗应急管理局

责 任 人:敖峰林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

(四)应急体系建设方面

1.未见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制度。

责任部门:旗应急管理局

责 任 人:敖峰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2.视频抽查值班被自治区通报1次;视频抽查值班被呼伦贝尔市通报1次,信息迟报4次。

整改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制度。

责任部门:旗应急管理局

责 任 人:敖峰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夯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整改标准和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并按规定时限将整改佐证材料上报至旗安委办,旗安委办整理后上报呼伦贝尔市安委办。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三)进一步统筹推进边查、边改、边治。对于整改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切实找准存在的制度漏洞和机制短板,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督促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