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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兰屯市“3·4”机械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访问次数: 4 来源:应急管理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现将呼伦贝尔市安委办《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兰屯市“3·4”机械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呼安委办字〔2023〕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旗农科局、相关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结合《全旗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抓实抓细各类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旗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我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夯实安全根本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以上事故,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和纠正作风漂浮、管理松弛、工作不扎实等问题,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压实责任,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落实属地和行管部门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督促行管领域内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加大问题通报力度,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明确把握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有序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査,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劳动纪律,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合作社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实实在在地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科室、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清晰、措施到位,确保每个环节,每个区域都有专人负责。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厉问责追责,对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事故直接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

三、发现隐患需及时处理,拒不整改停产停业处理

根据我旗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精准研判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紧盯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长效机制。

生产企业应时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于事故隐患应该尽量早发现,早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和经济财产损失。对于发现事故隐患却不主动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消除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附件《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兰屯市“3·4”机械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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