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旗委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全旗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莫安委会字〔2023〕2号)要求,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以上事故。
一、加强领导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重特大事故教训,根据旗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明确重点任务,聚焦关键环节,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企业自检自查,乡镇、行业管理部门全面排查,旗安委会督导检查的方式,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
二、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方案》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排查、坚决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现已开展各自辖区、各自行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33次,检查企业家数68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9条,已整改29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加强重点时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我旗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全旗统筹、企业落实、属地监督、行业牵头、分级负责、以查促改”的原则,持续对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做好应急处理措施,加大值守力度,确保节日期间全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各自辖区、各领域共开展检查工作26次,检查企业家数38家,发现问题隐患22条,已整改22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能力,进一步开展全旗燃气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燃气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要求组织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主动担当,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坚决”。联合燃气企业,通过入户、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用户燃气隐患排查,主要对用户安全报警装置、燃气罩、管道等设备进行检查,共排查用户达到23880户,目前均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问题。
四是持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严格落实上三级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着力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简化消防业务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单位32家,发现隐患问题37处,督促整改隐患35处,其余正在按时限要求整改并按时复查。
五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紧盯重点行业责任。针对事故多发重点行业领域,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呼伦贝尔市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和各部门突出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督导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现已开展督导检查次数188次,检查企业家数421家次,发现问题隐患94条,已整改94条,全部整改完毕。
六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制定完善了分级分类隐患监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莫旗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责任,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制度到位。二是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严格对照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53条、呼伦贝尔市55条具体落实举措,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始终不渝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供气、供电、消防、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的同时,要抓好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导,做到复验闭合,销号执法。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树立执法先行、执法开路的理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联合执法,集中打击长效机制,加大事故处罚力度。四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整合全旗安全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监管检查力度,实行专业审查、监督整改、依法处罚相结合,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执行力。